华震说责任|当事人协议约定的管辖法院与争议无实际联系的是否有效?


  

图片

 

  引言 协议管辖是指当事人针对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以书面的形式共同确定纠纷解决的管辖法院。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纠纷解决方式以及管辖法院的选择也逐渐成为市场主体之间争取最大限度合同利益的利器,若选择得当则可方便诉讼节约成本,若选择不当则可导致协议管辖无效无法达到预期效果——协议约定管辖法院与争议无实际联系是导致协议管辖无效情形之一。近日广西华震律师事务所侵权责任法律部代理某运输公司办结了这样一起涉及管辖权的挂靠经营合同纠纷案件。笔者有幸参与并协助办理此案,现将其中法律观点与大家分享。

  基本案情

  甲某住所地为广西某县级A市,乙运输公司注册地为柳州市城中区。2022年4月,甲某与乙运输公司签订《车辆合作经营协议书》,约定将车辆登记挂靠在乙运输公司名下经营,同时约定争议管辖法院为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后因垫付保险费追索未果的问题,乙运输公司将甲某起诉至A市人民法院。A市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乙运输公司与甲某协议约定由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管辖,未违反《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乙运输公司应当向协议约定的管辖法院起诉,遂裁定不予受理。

  

图片

 

  代理律师意见

  乙运输公司不服A市法院的裁定,委托代理律师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乙运输公司的代理律师认为,《车辆合作经营协议书》虽约定管辖法院,但系当事人使用其他公司合同模板未及时修改导致的,应属无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当事人协议选择管辖的范围必须是与案件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乙运输公司住所地位于柳州市城中区,甲某住所地位于A市,协议中并未明确合同履行地,故柳州市柳江区与本案争议没有实际联系,协议管辖约定应属无效。另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甲某住所地为A市,故本案属于A市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管辖。

  A市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后,最终采纳了代理人意见,决定对本案予以立案审理,并建议乙运输公司撤回上诉。

  

图片

 

  华震说法

  协议管辖制度赋予了当事人对于争议管辖法院选择的自主权,是当事人意思自治体现,有利于当事人有效行使处分权便利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但意思自治并非毫无限度,协议管辖除了要注意不能违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外,还需注意将“与争议具有实际联系”作为选择管辖法院的连接点,这样才能达到诉讼经济效果,也便于法院查明案件事实,节约司法资源。另外,协议管辖条款是否有效决定了当事人能否顺利立案、法院受理后是否会移送管辖等,因此,当事人若作为合同中更占据优势地位的一方,在起草、修改和审核合同时可通过约定合同签订地或者明确约定由己方所在地法院管辖从而达到更利于自己的目的或效果。

  延伸阅读

  华震侵权责任法律部简介 华震侵权责任法律部是在原来华震交通业务部基础上整合成立的,是针对侵权责任案件日益增长、法律服务专业化的需求而设立。长期以来团队律师专注于交通事故责任、医疗损害责任、高度危险责任、饲养动物损害责任、建筑物和物件损害责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产品责任等案件受害人的索赔,对人身损害赔偿等法律法规有较深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处理了大量的各类侵权责任案例。团队律师以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凭借深厚的法律功底、丰富的实践经验、广泛的社会资源,通过专业的法律服务,有效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图片

 

  供稿 | 莫陈扬

  供图 | 覃世东

  编辑 | 陈诗祺

  审核 | 粟光荣

  特别申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如有关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布后30日内与华震律师联系。

相关新闻


华震报道|华震律师应邀到南亚社区开展公益法律咨询服务活动

为进一步强化社区居民法治观念,提升群众依法维权能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社区法治氛围,9月19日,广西华震律师事务所沈家伦、徐伟、邹棋键三位律师应邀到柳州市南亚社区华润凯旋门小区,开展公益法律咨询服务活动。本次活动以面对面答疑、发放普法宣传资料的形式,为社区居民送上贴心、高效、专业的线下法律服务,切实把法治便民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


华震报道|锦旗传谢意,专业赢信赖——宋雨轩律师代理离婚纠纷案成功调解,当事人赠送锦旗致谢意

近日,广西华震(鹿寨)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宋雨轩律师收到一份特别的“礼物”——当事人王女士专程来到华震鹿寨分所,将一面绣有“专业正直可信赖,业务精湛好律师”的锦旗及慰问礼物交到宋律师手中,以此表达对宋律师在离婚纠纷案中辛勤付出和出色代理工作的由衷感谢。


华震报道︱爱心助学筑梦远航 公益赋能青春绽放

金秋送暖,助学圆梦。为积极践行社会责任,弘扬崇文重教、扶危济困的公益精神,传递法治温情与社会正能量,9月6日上午,广西华震(融水)律师事务所主任贾世尧率爱心律师团队开展入户助学慰问活动,精准帮扶困境准大学生梁同学,以长期公益行动助力寒门学子逐梦前行、圆梦大学。广西华震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覃世东、粟光荣、律师刘芸君参加助学慰问活动。


华震报道|广西华震(融水)律师事务所隆重举行成立庆典

苗乡添新翼,律法谱华章。2026年9月5日上午,广西华震(融水)律师事务所成立庆典在融水苗族自治县隆重举行。融水苗族自治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股长贾莉,广西瑞森木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陈乃茶,融水县康新砼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韦鹏飞,以及广西银正律师事务所、广西至和律师事务所、广西求衡律师事务所、广西佳卓律师事务所、广西鑫友律师事务所、融水县君合法律服务所、融水县玉融法律服务所等嘉宾单位代表到场庆贺,与广西华震律师事务所主任黎强及全体合伙人、总所及分所执业律师与行政人员齐聚一堂,共同见证这一重要时刻。


华震报道|华震律所电竞双线出战,“龙城律师·竞放锋芒”赛场展风采

2026年8月28日,柳州市律师行业2026年“龙城律师·竞放锋芒”电竞联谊赛颁奖仪式在广西柳州隆重举行,经过两个多月严谨细致的统分与复核,各奖项正式揭晓。广西华震律师事务所参赛队伍及个人登上领奖台,接受荣誉。


华震报道|莫修强律师受邀为鱼峰区“法律明白人”培训班开展专题培训,赋能基层法治建设

为推进“桂乡新风”文明行动落地见效,进一步提高基层“法律明白人”队伍法治素养和调解实务能力,2026年8月14日上午,广西华震律师事务所莫修强律师应邀到柳州市鱼峰区里雍镇为鱼峰区2026年“法律明白人”培训班(第一期)作题为《调解为先——乡村“法律明白人”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必备技能》的专题授课。来自里雍镇、白沙镇各村(社区)的“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及村“两委”干部共11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Copyright © 2022 广西华震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