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震说劳动|广西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7月1日起执行


华震

前言
 

近日,自治区政府发布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通知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最低工资规定》有关要求,结合广西实际,决定对全区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全区最低工资标准自2025年7月1日起执行。

 

通知详情

▶ 调整前,广西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三类,分别为一类1990元/月、二类1840元/月、三类169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一类20.1元/小时、二类18.6元/小时、三类17元/小时。该标准自2023年11月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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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整后,广西三类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2200元/月、2040元/月、1870元/月。根据月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出三类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22.4元/小时、20.7元/小时、19元/小时。

华震

 

此次广西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是参考广西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确定和调整的。

 

律师解答

什么是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标准含劳动者个人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费等费用。

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最低工资标准有哪些影响?

与最低工资挂钩的待遇标准有很多,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将直接影响这些待遇标准。比如:

失业金:失业金的领取标准是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80%来计算;

带薪病假:病假期间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试用期薪资: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另外,工伤伤残津贴、单位停工停产期间职工的基本生活费等,也都与最低工资标准相关。


 

律师建议

一、用人单位需立即行动,确保合规

用人单位务必自2025年7月1日起,确保所有员工(含试用期)的应发工资不低于新标准。特别注意病假工资、待岗生活费、停工停产期间职工基本生活费的下限金额应随之调整,并立即审查更新劳动合同及薪酬制度,禁止通过降低福利等方式变相规避。

二、劳动者应积极了解权利,依法维权

最低工资是劳动报酬的法定底线,劳动者应及时掌握最低工资的标准。如遇到劳动权益被侵害的情形,可先协商,或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乃至诉讼维权,也可以及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


 

华震劳动法律部简介

 华震劳动法律部作为广西华震律师事务所的传统优势业务部门之一,在业内享有较高的声望。劳动律师团队致力于为企业提供全方位、高性能的劳动用工合规管理、非诉专项业务以及劳动争议案件代理等专业化法律服务,在劳动用工体系建立与风险防控、用工模式设计、工伤认定及赔偿、人员优化与安置、管理人员聘用风险控制、劳动争议诉讼(仲裁)等业务领域具有精深的专业研究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团队中不仅包括本所合伙人、业务骨干,还包括多名办理劳动合同、争议、仲裁、工伤等涉及劳动专业领域的优秀律师。团队成员具有扎实的理论水平、精准的判断力和高超的诉讼技巧,是一支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司法实践经验丰富的专业部门型团队。团队成员在长期执业过程中,以精湛的业务水准、高度负责的敬业精神、良好的结案效果,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高水平、高效率、高质量的法律服务,深得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供稿 | 黄筱靖

编辑 | 陈诗祺

审核 | 粟光荣、赵  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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